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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体训练室使用管理办法
【作者】    【来源】  【日期】2018年10月17日  【点击】[]

 

形体训练室是师范生形体训练及学习的专门场所。凡进入形体训练室的人员须共同遵守以下使用管理办法:

一、须提前网上预约,或提交教师使用申请到教师教育学院,经管理员安排后方可使用形体训练室。

二、爱护室内所有设施,不得损坏室内设施。凡因人为导致设施损坏者,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赔偿。

三、凡使用本形体训练室的人员须爱护教室的环境卫生,不得随地抛弃废物,不得吃零食,违者须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或令其离开教室。

四、教室使用结束后,须关闭电灯及电源,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。

五、管理员须定期对形体训练室进行检查,并督促使用人员爱护教室公共设施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贵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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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责任编辑】王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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